甘肅省臨時用地有哪些收費項目及標準
1、土地補償費:每年的補償標準為該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2倍;
2、土地管理費:按補償總額的4%計征;
3、耕地占用稅:8元/m;
4、土地復(fù)墾押金:10元/m。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