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稅率是相同的。
分開算是因為:
1、建造普通住宅出售的,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 20%,可以免稅。超過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guī)定納稅。
2、既建造普通住宅又搞其他房地產(chǎn)開發(fā)的,應該分別核算增值額。若不分開算,普通住宅符合條件的那部分就不得免稅。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本細則第七條(一)、(二)、(三)、(五)、(六)項扣除項目金額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稅;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之和百分之二十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guī)定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