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一直是農村朋友比較關心的問題之一,有很多農戶朋友都曾問到過,家里的老人去世后宅基地歸誰?父輩的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繼承等問題,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哪些情況下可以以及哪些情況下不可以吧。
一、父輩的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繼承?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條規(guī)定,我們可知:農村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權是歸屬于農村集體組織,而不是歸屬于農民,農民朋友只能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和資格權。與此同時《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中也提到: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
簡單的來說,農村宅基地是不可以繼承的,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是分開的,所有權是當?shù)卮寮w的,使用權就是房屋所有人的,所以大家繼承的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就是“地隨房走”的原則,而且你必須擁有當?shù)剞r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當然如果你已經是非農業(yè)戶口,也是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的,但是你不能進行修繕、翻新、重建等,等房屋倒塌以后,宅基地就會被村集體收回。
二、哪些人可以繼承?
1.子女
首先就是子女,農村父母去世以后,一般來講父母享有的宅基地會被村集體收回,但是因為宅基地上有房屋,所以可以由他們的子女依法繼承,不論子女的戶口是否是本村的。在房屋存續(xù)期限內,房屋占有范圍內的宅基地可以使用至房屋不在為止。但是前面我們也提到了另外一種情況,就是非農業(yè)戶口的子女,只能繼承農村房屋,但是不能進行翻新、修繕等。
2.親屬
農村有一些孤寡老人,會在晚年的時候過繼同輩兄弟中的孩子來照顧自己生活起居,老人去世后,房子就可以由這個人來繼承;如果老人沒有近家門的親屬,遠一點的親戚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須由老人和村集體組織都同意,才能搬來照顧老人的生活直至老人去世后繼承老人留下的房產;還有一種特殊情況,老人沒有什么親戚的,一直獨居生活,那么晚年可以由村集體派人來照顧,老人去世以后,房子和宅基地都會被村集體直接收回。
3.家中僅有女兒且已出嫁
這種情況下又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女兒出嫁后,戶口已經外遷的,這種情況下女人可以繼承父母留下的房屋,但是原本的房屋不能翻建或者新建,頂多只能維修加固一下。等到房子倒塌的那一天,村集體就會收回宅基地。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女兒的戶口沒有外遷,仍是本村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那么就可以將宅基地確權到自己的名下,也可以重新蓋房子或者轉讓給本村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的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