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有的企業(yè)拿到土地使用權后,并沒有馬上對土地進行開發(fā)。這時就可以把空置的土地使用權質押給銀行,既避免了浪費,又能換取資金謀求發(fā)展。那么土地使用權質押稅費有哪些呢?下面就簡單介紹相關知識,僅供各位參考。
一、出讓方需繳納的稅種:
(1)營業(yè)稅
稅率:5%
計算標準: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yè)額。
法律依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yè)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二十款。
(2)城市維護建設稅
稅率:7%/5%/1%
計算標準:以上述營業(yè)稅額為計稅依據(jù),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qū)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zhèn)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qū)、縣城或鎮(zhèn)的,稅率為1%。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2011修訂)》第四條。
(3)教育費附加
稅率:3%
計算標準: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yè)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jù),教育費附加率為3%,分別與增值稅、營業(yè)稅、消費稅同時繳納。
法律依據(jù):《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guī)定(2011修訂)》第三條。
(4)土地增值稅
稅率:累進稅率
計算標準: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法定的扣除額后的余額為土地增值額,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計算增值額的法定扣除項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fā)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財政部規(guī)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2011修訂)》第三、四、六、七條。
(5)企業(yè)所得稅
稅率:25%
計算標準: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和土地增值稅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2018修正)》第四條。
(6)印花稅
稅率:萬分之五
計算標準: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屬于產權轉移書據(jù),以合同中的金額為計稅依據(jù)。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2011修訂)》第二條、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二、受讓方需繳納的稅種:
(1)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計算標準: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土地使用稅。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jù),依照規(guī)定稅額計算征收。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0.6元至12元。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2013修訂)》第二、四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2)印花稅
稅率:萬分之五
計算標準: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屬于產權轉移書據(jù),以合同中的金額為計稅依據(jù)。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2011修訂)》第二條、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3)契稅
稅率:3-5%
計算標準: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jù)。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guī)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四條。
關于土地使用權質押的案例并不多,因為個人一般很難在城市里買到土地,但是企業(yè)就不一樣,需要購買土地進行開發(fā),如果其一旦資金流轉出現(xiàn)困難,就可以使用土地權質押了。(文章綜合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