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公證只是證明這個轉讓的行為存在,并不代表所有權的屬性轉變,很多人認為只要土地轉讓公證了就代表這個買賣行為是合法有效的,土地以轉讓的方式流轉必須是不違法政策規(guī)定的情況下流轉才受法律保護,下面我們就來談談土地轉讓公證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呢?
轉讓方準備的材料:
1,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身份證件,委托他人代理時提交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
2,付清全部地價款的證明;
3,投入開發(fā)建設的資金已達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總投資額的25%以上的證明;
4,房地產證或土地使用權證;
5,國有企業(yè)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提交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轉讓的批件;“三資”企業(yè)或“內聯”企業(yè)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提交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的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決議;
6,公證處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
受讓方應提交的主要證明材料為: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時提交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從事土地開發(fā)的資格證明;企業(yè)經營狀況證明;公證處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