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將轉包的土地再次轉包給第三人,一般情況下,這屬于二次轉包,須經過承包人同意,并簽訂書面協(xié)議且經過發(fā)包方(村委會)備案后方可有效,如果轉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擅自再次轉包給他人,承包人有權收回經營權,并要求轉包人講土地恢復至原貌。
特此提醒土地轉包的各位朋友,在遇到相關糾紛時應努力保持冷靜與理智,運用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同時,也提醒各位朋友要注意相關事件的法律訴訟時效,對于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國家專門出臺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仲裁的結果是有法律效用的,相對應的是這種仲裁結果也是有訴訟時效的,超過時效即使起訴也是會受到相關約束,不利于爭取自身權益。所以請各位一定注意訴訟時效方面的問題,切忌盲目沖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