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最新消息,福建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將在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屆時福建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將執(zhí)行新的政策,那國有土地使用權是什么意思?2024年福建國有土地使用權能否轉讓?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是什么意思?
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劃撥土地使用權在補辦出讓手續(xù)、補繳或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后,才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二、2024年福建國有土地使用權能否轉讓?
能,且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具體條件及轉讓程序如下:
1、轉讓條件
(1)通過出讓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
(2)持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已投入的開發(fā)建設資金達到該項目開發(fā)建設資金(不含出讓金)總額的25%以上。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土地使用權轉讓后的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2、土地使用權轉讓時,當事人雙方應到市、縣房地產(chǎn)價格評估機構辦理評估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繳納稅費后,持有關部門開具的產(chǎn)權轉移和繳納稅費等證明,分別到市、縣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地產(chǎn)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xù)。
3、轉讓土地使用權,應當簽訂轉讓合同,轉讓合同必須具備下列款項:
(1)雙方當事人名稱(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與職務;
(2)轉讓地塊的位置、面積及隨之轉讓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建筑面積、建筑占地面積、平面布置等狀況;
(3)轉讓后的土地用途;
(4)轉讓金額及有關費用;
(5)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6)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7)合同的簽訂地點、日期,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4、轉讓雙方必須在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將合同副本及有關文件、資料報市、縣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地產(chǎn)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辦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違反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市、縣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地產(chǎn)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5、以贈與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贈與人與受贈人在辦理公證手續(xù)后,按本章有關規(guī)定辦理。
6、土地使用權轉讓后,需改變原出讓合同內(nèi)容的,按本辦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辦理。
7、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于房地產(chǎn)價格評估機構評估價格10%以上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yōu)先購買權。
8、土地使用權轉讓有增值的,應當繳納增值費。具體辦法另行規(guī)定。
以上就是國有土地使用權意思及2024年福建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內(nèi)容介紹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