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法關于承包方式的規(guī)定是:“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農村土地承包的方式
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用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用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這里講的家庭承包方式是指按照規(guī)定統(tǒng)一組織承包時,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平等行使承包權利的承包方式,即按戶承包,人人有份
農村土地承包期限
耕地為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為30至70年。
土地承包原則
一是按規(guī)定統(tǒng)一組織承包時,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權利,也可以自愿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
二是民主協商,公平合理;
三是承包方案應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四是承包程序合法
土地承包合同程序
(1)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2)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開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4)的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5)由發(fā)包方與承包方簽訂承包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