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
可以通過轉包、轉讓、入股、合作、租賃、互換等方式出讓經營權,鼓勵農民將承包地向專業(yè)大戶、合作社等流轉,發(fā)展農業(yè)規(guī)模經營。
土地流轉的合法手續(xù)步驟:
提出申請
?、偻恋亓鬓D出讓方向村土地流轉服務站提出書面申請并遞交身份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二輪承包合同書正本和復印件,由村服務站向鄉(xiāng)(鎮(zhèn))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報送。
②土地流轉受讓方向鄉(xiāng)(鎮(zhèn))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并遞交法人代表身份證、工商執(zhí)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銀行資信證明、項目可行性報告(或批文)的正本和復印件。由鄉(xiāng)(鎮(zhèn))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辦理并向縣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備案。
資質審核
?、賹Τ鲎尫酵恋厍闆r審核由村土地流轉服務站進行初審,鄉(xiāng)(鎮(zhèn))土地流轉服務中心進行復審。
?、趯ν皇茏尫搅鬓D規(guī)模100畝以上,500畝以下的,由鄉(xiāng)(鎮(zhèn))政府組織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對其資質和項目(環(huán)保)的可行性進行審核??h級服務中心對500畝以上流轉規(guī)模受讓方準入資質條件進行復審。
價格評估
流轉土地價格由流轉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或委托村土地流轉服務站組織有關人員評估土地流轉價格,作為參考依據(jù)。流轉規(guī)模面積500畝以上的,鄉(xiāng)(鎮(zhèn))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可組織人員進行價格評估。
信息發(fā)布
縣、鄉(xiāng)(鎮(zhèn))、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站)根據(jù)流轉價格評估結果及土地流轉雙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務場所進行信息發(fā)布。
簽訂合同
鄉(xiāng)(鎮(zhèn))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在收到初審合格或復審合格的意見后,及時組織受讓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有償?shù)暮灦ńy(tǒng)一規(guī)范的土地流轉合同。
鑒證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