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窗口:局辦事大廳
(二)主辦股室:地籍股 辦公電話:5229822
(三)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3、國土資源部《土地登記辦法》;
4、《湖南省土地登記辦法》;
(四)應提交的資料
1、抵押
?。?)雙方共同提交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申請書;
?。?)《土地使用證》;
?。?)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土地評估報告及備案書;
?。?)以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提交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抵押證明;
(6)以共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提交其它共有人同意抵押證明;
?。?)營業(yè)執(zhí)照或法人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個人身份證;
?。?)委托代理登記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
?。?)其它資料。
2、出租
(1)雙方共同提交土地出租申請書;
(2)租賃雙方簽署的租賃合同或協(xié)議;
?。?)《土地使用證》;
?。?)土地估價報告及備案書;
?。?)營業(yè)執(zhí)照或法人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個人身份;
(6)委托代理登記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其它資料。
3、注銷
?。?)原土地權利證書
?。?)相關證明材料和批準文書
(五)工作時限
1、預審時限:5個工作日;
窗口自收到申請材料當日起1個工作日內(nèi)通知主辦股室提取材料,對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由主辦股室書面通知窗口辦理受理手續(xù);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主辦股室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書面告知窗口,再由窗口在1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nèi)容。待申請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由窗口辦理受理手續(xù);對不符合要求的,由主辦股室辦理退件手續(xù),交窗口送達。逾期未告知的視為受理。
2、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自收到窗口受理遞文起15個工作日內(nèi),辦理完畢審批事務。(股室審查時限:8個工作日;局領導審批時限:5個工作日;其他工作時限:2個工作日。)
3、送達時限:10個工作日;
主辦股室辦理完畢,將需要發(fā)送給申請人的材料移送到窗口,再由窗口在10個工作日內(nèi)通知申請人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