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擁有安置房的拆遷戶都想買車,但是因為裝修安置房而導致資金暫時不足,而銀行貸款需要房產證。那么安置房有房產證嗎?那么安置房可以到銀行貸款嗎?據(jù)相關貸款資料顯示:
1、如果不是拆遷安置戶而購買拆遷安置房是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2、拆遷安置戶在取得產權證契稅證后的6個月時間內,您可以向我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如果安置房的地已歸為國有土地的話,那棟房子是可以辦到產權證的,如果安置房為集資的土地,則是辦不到產權證的。
4、買安置如果只是自己住的話,合同簽得好的話是沒有什么問題的,如果買來用于交易的話就有風險。
拆遷安置房的交易風險:
隨著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被納入拆遷范圍。為了解決被拆遷人的居住問題,政府修建了專門的拆遷安置房。拆遷安置房享受土地劃撥、規(guī)費減免等相關政策,具有社會保障性質,其供應對象為集體土地的被拆遷居民家庭。與普通商品房相比,拆遷安置房最大的特點在于購買對象特定和交易時間受限,即只有符合條件的被拆遷人才有資格購買拆遷安置房,并且被拆遷人在取得拆遷安置房房產證的一定時間內(通常為五年)無法將該房過戶給其他人。雖然拆遷安置房交易受到限制,但在實際生活當中,由于拆遷安置房與普通商品房之間通常存在著較大的差價,因而在民間已經(jīng)形成了事實上的拆遷安置房交易市場,甚至出現(xiàn)了批量收購此類房屋然后再轉賣牟利的“黃牛”。雖然買賣雙方先簽訂買賣合同、辦理款項及房屋交接手續(xù),五年后再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的做法并未違反法律規(guī)定,屬于合法行為;但與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遷安置房的交易風險大了許多。這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房價上漲容易誘使賣方違約。
按照政策的規(guī)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在這漫長的五年時間里,房價的走勢無論是誰都難以預料的。當房價大幅上漲之時,賣房者完全可能將房屋再次賣給出價更高的買方。在某些極端的情況下,一套拆遷安置房在最終過戶之前,可能已經(jīng)被買賣了十幾次。拆遷安置房的買方是無法從買賣合同中獲得充足的保障的。房屋的歸屬最終取決于過戶情況:誰最終取得了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證,誰就是房屋的所有權人,至于其是否是第一個買方則在所不問。許多拆遷安置房的買方認為,買賣合同已經(jīng)簽了、房款已經(jīng)付了、房子也已經(jīng)裝修過了,就算賣方違約,還能把我從房子里趕出去不成?可事實上,完成過戶手續(xù)的買方將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并有權要求原來的購房者搬出拆遷安置房屋。
第二,買方無法取得房屋再度拆遷的補償利益。
在城市擴展的過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遷安置房再次面臨拆遷也并不鮮見。此時,拆遷部門所支付的補償金往往高于拆遷安置房的交易價格,而買賣雙方也因此對拆遷補償金的分配時常發(fā)生爭議:賣方認為,房子還沒有過戶,則拆遷補償款當然屬于賣方;買方認為,房款已經(jīng)全部結清,自己已經(jīng)入住,則拆遷補償款應當屬于買方。從法律上來講,拆遷補償款應當仍然屬于賣方:一方面,拆遷補償款屬于被拆遷房屋的變形物,而不屬于孳息。變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滅失為其產生的前提;而孳息的產生通常并不依賴于原物的滅失,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產生的。拆遷補償款不能適用孳息所有權隨交付變動的規(guī)則。另一方面,拆遷補償款是賣方基于法律的規(guī)定而取得的,并非沒有合法的依據(jù),因而不屬于不當?shù)美R虼?,賣方在已經(jīng)收取了購房款之后,仍然有權利獲得拆遷補償款。
第三,易受不確定因素影響。
交易時間過長,則許多不可預見的因素都將誘發(fā)糾紛。在一起案件當中,在完成過戶之前,賣房人死亡了,而賣房人的繼承人對于該買賣合同產生爭議,認為賣給買房人的價格太低了。買房人為了完成過戶,就不得不與從未謀面的繼承人進行交涉,繼而卷入到賣房人的家務當中。最終,買房人選擇通過訴訟來解決問題,但卻又面臨新的難題。賣房人有多個繼承人,有的已經(jīng)赴海外定居。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將不得不通過外交途徑送達。而至于多長時間能夠完成送達,就很難預測了,而訴訟也將因此被拖延下去,買方也就無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證。除此之外,國家稅收、信貸等宏觀調控政策的變化,也會使得買賣雙方對于交易的得失進行重新評估。
買房者在購買拆遷安置房時,不能僅僅看到其相對低廉的價格,更應當看到其特殊的風險。筆者認為,購買拆遷安置房并非明智之舉,因為要順利完成交易所消耗的時間過長,其中潛在的法律風險是任何人都難以預見和避免的。買方所獲得的只是有限的差價,而其可能損失的卻是整個房屋。
附:安置房建設最新消息
衡陽來雁新城安置房將實現(xiàn)安置住戶1646戶
安置房建設是來雁新城的一項重要基礎工程,也是一項重大民生工程。按照市委、市政府項目建設“安置優(yōu)先”的原則,來雁新城堅持“以民為本”的理念,實行實物、貨幣以及團購商品房的形式進行安置,三管齊下,確保安置房在年底能夠如期交付。
在江霞安置房建設現(xiàn)場,幾臺混凝土攪拌車和一臺40余米的泵車在施工人員的指揮下,搶抓難得的雨歇時段,將混凝土輸送到一棟多層建筑結構模板內,進行梁棟的澆筑。施工方介紹,再有一個半個月時間,整個項目就將全部實現(xiàn)封頂。
來雁新城安居工程江霞安置房項目經(jīng)理趙德輝說:“在建的15棟房屋,其中3棟高層,12棟多層。有12棟已經(jīng)完成封頂,2棟高層還差2到3層,多層只差一層。”
作為來雁新城目前最大的民生工程項目,江霞安置房工程從動工開始,項目施工方就采用科學的調配方法,每天至少保證30余套機械設備投用,近500余名施工人員放棄節(jié)假日,時刻堅守在崗位上。預計整個安置房一期和二期10余萬平米的房屋建設,將在2016年5月25號前完成,年底前確保住戶實現(xiàn)“拎包入住”。同時建筑面積10余萬平米的三期也將在下半年同步開工,整個項目建成后,將實現(xiàn)安置住戶1646戶,能夠完全容納江霞向陽棚戶區(qū)和后街路以東、友愛路以內的安置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