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簡單地來說就是確定土地的權屬關系,確定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所有,農民具有土地的使用權和承包經營權;土地確權不會改變土地的用途性質,但是依據《土地管理法》的第四條規(guī)定,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因此,在國土資源部說明的2018年將完成農村土地確權工作以后,農民在自家耕地上建房,屬于違法行為!
農村宅基地要收稅
2017年國家出臺了耕地占用稅,占用農業(yè)用地從事非農業(yè)建造,以及在村團體耕地上建房等違法占用等地的做法,是要交納耕地占用稅的。在今年新一輪的農村土地確權的過程中,對于超占的部分原則上是不能被予以確權的,只能在證書上予以說明;目前已有部分地區(qū),對于超出120平方米的部分實施征稅;
對于違法用地問題,國家開始嚴查農村違法用地,今后,違法多發(fā)、日常執(zhí)法薄弱的地區(qū),將成為重點監(jiān)管地區(qū)。
注:不合法占用耕地,是指未經法定程序批閱、掛號、核發(fā)證書、承認土地使用權,而占用耕地的做法。違法占用耕地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有效期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我國特有的一項獨立的用益物權,它具有嚴格的身份性、無償使用性、永久使用性等特點;再者,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于集體,即是一個村里的,因此《土地法》是不會說明宅基地的使用期限的;
農村宅基地被回收的情況
1.農村房屋坍塌或是空閑兩年以上,沒有發(fā)揮其作用的宅基地;
2.農村戶口轉為非農業(yè)戶口,但是存在原有的宅基地依舊有使用權,但是房屋拆除后沒有重建的權利,土地使用權被收回;
3.通過轉讓或是購買農村宅基地,再加上原有宅基地的面積超過規(guī)定的部分,由村集體收回使用權;
4個關于宅基地的小常識
1.進城農民宅基地會被收回?
1、取消農村戶口后,宅基地也沒有了?
目前取消農村戶口,是為了城鄉(xiāng)管理一體化,而宅基地不會收回,是誰的還是誰的,繼續(xù)正常使用。
2、農民進城買房,農村土地會收回?
農民進城買房后,可以自己選擇是否退出農村的宅基地,如果選擇退出,可以得到相應的補償金,如果想繼續(xù)使用,也是可以的。
2.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要滿足什么條件?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fā)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zhèn)規(guī)劃以及進行鄉(xiāng)(鎮(zhèn))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yè)建設,需要搬遷的。
3.哪些人無法再次申請宅基地?
1、以前是農村戶口,但是之后戶口轉成了城鎮(zhèn)戶口后,這類人雖然還在農村生活,但是無法在村里申請宅基地。
2、雖然是農村戶口,但是外嫁之后并不屬于村集體的成員。這類人也無法在原村申請宅基地,外嫁到另一個村集體后,只能在所屬村集體中申請宅基地。
3、農村居民,將自己原先的土地轉租或者出手了,最后由于各種原因喪失了土地所有權,如果再次去申請宅基地也無法通過。
4、農村宅基地,必須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確定。如果一戶多宅的農民,想要再次申請宅基地,也不會通過。
4.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進行轉讓嗎?
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進行轉讓,但需滿足以下四點:
1、需經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和鄉(xiāng)級政府的批準;
2、轉讓人與受讓人同為本村村民;
3、受讓人無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
4、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單獨轉讓,須與住房一并轉讓。另外,轉讓人戶口應該已遷出本村或屬于“一戶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戶一宅,須明確表示不再申請宅基地,且有證據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與其他近親屬合戶居住。符合以上條件,房屋買賣才能萬無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