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31號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放管服”改革的總體要求,為進一步提高建設項目用地報批工作的服務質量與實效,做到“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1月1日起,部不再接收現場報送的紙質材料,一律實行電子遠程報件。涉及補正、繳費的用地項目,各地也要通過系統(tǒng)上傳補正材料、繳款憑證原件的彩色掃描件。對于因存檔需要而提交的紙質資料,請各地在呈報電子報件后15日內通過郵政EMS寄送部政務大廳(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阜成門內大街64號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建設用地窗口,郵編:100812,電話:010-66558700/8701)。
二、各地可通過遠程報批系統(tǒng)查詢建設用地項目辦理進度,打印申報材料接收單、受理通知書、補正告知書、繳費通知書和用地預審復函、用地批復等文書。
2017年10月26日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用地項目遠程報批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土資廳函[2017]1537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樓盤)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放管服”改革的總體要求,為進一步完善建設用地項目遠程報批工作,做到“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F就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用地審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土資源部遠程報批系統(tǒng)自2017年4月1日正式運行以來,在提高用地審批效率、優(yōu)化用地審批流程、降低用地報批成本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報批材料格式與部技術規(guī)范不一致等問題。下一步,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土資源部關于改進和優(yōu)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用地審查的通知》(國土資規(guī)〔2016〕16號)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報件材料的規(guī)范性、準確性,確保報件審查一次性通過,提高報批效率。
二、自2017年11月1日起,部不再接收現場報送的紙質材料,一律實行電子遠程報件。涉及補正、繳費的用地項目,各地也要通過系統(tǒng)上傳補正材料、繳款憑證原件的彩色掃描件。對于因存檔需要而提交的紙質資料,請各地在呈報電子報件后15日內通過郵政EMS寄送部政務大廳(地址:北京(樓盤)市西城區(qū)阜成門內大街64號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建設用地窗口,郵編:100812,電話:010-66558700/8701)。
三、各地可通過遠程報批系統(tǒng)查詢建設用地項目辦理進度,打印申報材料接收單、受理通知書、補正告知書、繳費通知書和用地預審復函、用地批復等文書。
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強對用地單位報件工作的指導。在報件過程中,若發(fā)現問題,請及時與部聯(lián)系。
報件要求聯(lián)系電話:(010) 66558700 66558701
系統(tǒng)應用聯(lián)系電話:(010) 66558762 66558646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