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農村違規(guī)占地、一戶多宅以及超過當地規(guī)定宅基地面積的宅基地,都是無法進行確權的。而隨著土地改革的不斷調整,2017-2018年這些土地和農房不能進行確權,農民朋友們一定要注意了。
1、存在爭議的宅基地。不管是占地面積還是四鄰邊界存在爭議,宅基地都不能進行確權。
2、新住宅已經建成并且入住,但老宅子仍然并未拆除的。根據一戶一宅原則,新老住宅只能確權一處。
3、在村集體內購買的他人農房。還是根據一戶一宅原則,購買的農房以及該農房所使用的宅基地是不能進行確權的。
4、房屋自然坍塌兩年以上的房屋和宅基地。這類房屋和宅基地將被依法回收,無法進行確權。
5、被依法征收并且已經接受安置的農民的宅基地。農民如果宅基地被依法征收,而且接受了安置,是不能進行對原有宅基地確權的,也不會分到新的宅基地。
據了解,除此之外,以下這幾類也無法確權:
1、經過審核批準的宅基地,長期未使用者,也將不予確權!
2、被依法征收已經統(tǒng)一安置的也將不能確權!
3、一戶多宅,一個農戶擁有多處宅基地的,將不予確權!
4、未經過審核,便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可能的房子會被依法拆除,且不得進行確權!
總得來說,這些宅基地確權政策的新調整,雖然說讓農民的一部分宅基地和農房不能進行確權,但是農民的合法權益并沒有受到損害,反而可以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