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政辦發(fā)〔2017〕174號
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灌南縣2018—2020年
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項目資金整合方案》的
通 知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
《灌南縣2018—2020年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項目資金整合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灌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灌南縣2018—2020年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
項目資金整合方案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水利廳農村水利處、財政廳農業(yè)處《關于做好第十批小農水重點縣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蘇水農函〔2017〕129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性質相近、使用范圍相近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管理,推進全縣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整合工作,建立健全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穩(wěn)定增長機制,切實提高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使用效益,結合我縣實際,現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發(fā)展現代農業(yè)、提高支農資金使用效率為目標,以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為重點,以各級財政資金為引導,整合各渠道、各層次、各方面用于農田水利建設的資金,進一步拓寬農田水利建設投入渠道,統(tǒng)籌安排,集中使用。逐步建立資金使用科學、資金投入機制完善、資金監(jiān)管嚴密高效的資金管理體制,確保項目區(qū)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合理布局、集中連片、規(guī)模建設、整體推進。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集中財力的原則。整合各渠道、各層次、各方面用于農田水利建設的資金,發(fā)揮項目資金的積聚優(yōu)勢,優(yōu)化投資結構,集中財力支持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項目建設。
(二)堅持規(guī)模建設的原則。圍繞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突出合理布局、集中連片、規(guī)模建設、集中投入,連續(xù)投入。
(三)堅持創(chuàng)新機制、提高效益的原則。在堅持上級扶持政策不變、有關單位資金項目管理權限不變、資金來源渠道不變的原則下,通過創(chuàng)新投資方式,創(chuàng)新資金管理機制,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資金整合的依據、范圍、方式及目標
(一)資金整合的依據。按照縣政府批準的《江蘇省灌南縣農田水利規(guī)劃》進行資金整合。
(二)資金整合的范圍。所有性質相近、使用范圍相近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主要包括:縣級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資金、農業(yè)綜合開發(fā)專項資金、土地整理資金、新增千億斤糧食項目資金、灌區(qū)節(jié)水配套改造項目資金、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田水利的資金、扶貧開發(fā)資金。
(三)資金整合的方式。財政、水利部門要加大協調力度,積極歸并性質相近、使用范圍相近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統(tǒng)籌安排,突出重點,集中用于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強化規(guī)劃的約束作用,制定切實可行的資金整合計劃。按照“統(tǒng)一規(guī)劃、項目管理、渠道不變、各記其功”的原則,以規(guī)劃整合項目、以項目整合資金,提高涉農資金的使用效率,增強統(tǒng)籌使用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的能力。資金整合要注重實效,將中央、省級財政的小型農田水利項目和整合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項目盡量安排在相鄰或相近的區(qū)域,實行整鎮(zhèn)整村推進,做到集中連片、項目對應、優(yōu)勢互補。積極探索建設資金與現代農業(yè)生產發(fā)展等項目資金的有機結合,形成合力,加快農田水利建設步伐。通過抓緊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前期工作,做好項目規(guī)劃,積極爭取中央、省級財政的支持,以項目爭取資金,帶動投入。發(fā)揮地方各級財政對農田水利投入的引導作用,通過各村“一事一議”籌資酬勞,充分調動農民投工投勞的積極性,以鼓勵農民更多地投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充分發(fā)揮農民群眾的主體作用,促進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良性循環(huán),確保工程效益的長久發(fā)揮。
(四)資金整合的目標。經過三年的建設,基本完成項目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任務,實現基本農田“旱能灌、澇能排”,農業(yè)生產條件明顯改善,農業(yè)綜合生產能力明顯提高,農業(yè)抗御自然災害能力明顯增強。
四、資金整合規(guī)模
2018—2020年灌南縣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項目總投資6666.86萬元。其中,省級以上財政補助6000萬元,縣財政配套666.86萬元。按年度投資劃分為:2018年2222.32萬元、2019年2222.29萬元、2020年2222.26萬元。
2018—2020年灌南縣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項目整合總投資16993.57萬元。其中,2018年整合資金7920.04萬元,2019年整合資金5487.83 萬元,2020年整合資金3585.70萬元。
工程建設所需要資金主要由以下幾個渠道統(tǒng)籌建設。
(一)中央投入。按中央財政關于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補助專項資金項目立項指南,中央財政對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平均每縣每年補助800萬元。
(二)省級投入。根據《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立項指南》,省級財政補助按每年1200萬元計算。
(三)縣級投入??h級財政對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配套一定的資金。
(四)部門整合資金。各相關部門要大力支持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工程的建設,千方百計加大對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的投入。通過正確引導和積極推行“一事一議”制度,動員受益村組農民按照政策規(guī)定籌措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或勞動力,引導農民積極參與小型農田水利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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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整合部門及分工
水利局:牽頭實施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縣項目,并負責本縣內縣鄉(xiāng)河道治理、灌區(qū)改造、農民用水協會項目資金的落實,并聯合縣財政、發(fā)改等部門確保爭取上級專項資金用于項目區(qū)。
財政局:負責落實財政內部協調機制,確保整合資金到位并負責財務資金的監(jiān)督與管理。
發(fā)改委:負責協調涉農部門縣整合項目的編報工作,并監(jiān)督管理項目實施。
國土局:負責縣內土地整理項目的落實。
農委:圍繞產業(yè)發(fā)展對項目縣農業(yè)產業(yè)化項目實行重點傾斜,并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提高勞動素質,力爭每年都有農業(yè)產業(yè)化項目實施。
各鄉(xiāng)鎮(zhèn):負責組織協調,配合項目實施,組織群眾投工投勞。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分管負責人任組長,財政局、水利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農工部、發(fā)改委、財政局、水利局、國土局、農委等有關部門及各鄉(xiāng)鎮(zhèn)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整合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組織領導、綜合協調、資金支持、技術指導和督促落實等工作。嚴格落實《灌南縣財政支農資金整合項目實施管理辦法》,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人員由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業(yè)務的負責人組成,定期研究規(guī)劃方案,調度項目實施進度情況,研究資金整合工作中的相關事宜。
(二)加強資金籌集和整合利用。各有關部門對所擔負的職責和任務要落實到位,采取領導督辦、問責制等多種形式落實責任制。財政部門做好資金調度管理,確保投入到位。做到??顚S?,搞好專項資金審計,嚴格監(jiān)督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
(三)嚴格考核和督辦。整合方案制定后,縣政府將采取考核和定期督辦等方式確保整合方案的全面落實。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zhí)行,對所擔負的職責和任務要落實到位。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zhí)行,對所擔負的職責和任務要落實到位。在整合方案執(zhí)行到位的基礎上,對能超額完成整合方案建設任務的部門和單位,縣政府將在年度考核中給予單項獎勵。
(四)深化體制機制改革??h水利部門積極開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農業(yè)水價綜合改革,實現“水利站+農民用水協會+村集體”的管護模式,灌溉(灌排)泵站采取承包或村集體經營的方式運行管理,其余水閘、橋梁、涵洞、渡槽、渠系、大中溝等小型水利工程,融入農村公共服務“五位一體”進行管護。
附件:灌南縣2018—2020年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整合資金
情況匯總表
抄送: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
灌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1月13日印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