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7日,北侖區(qū)人民政府發(fā)布關于小港街道軌道交通2號線二期紅聯(lián)段項目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表示將征收北至外塘路,南至北侖區(qū)再生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渡口路東西兩側的房屋,快看看有你家嗎?
北侖區(qū)人民政府關于小港街道軌道交通2號線二期
紅聯(lián)段項目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為了軌道交通建設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寧波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小港街道軌道交通 2 號線二期紅聯(lián)段項目房屋征收決定:侖房征決〔2018〕1號?,F(xiàn)將該項目房屋征收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為:北至外塘路,南至北侖區(qū)再生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渡口路東西兩側,具體門牌號分為三段:渡口路東側江南公路以北(門牌號:里塘路 18 號、渡口路 1 號至 189 號、振興東路 2 號至 8 號和江南東路630 號至 672 號、江南東路 20 號到 22 號、浦前小區(qū)、浦前 31 幢、渡口路 29 弄、渡口路 107 弄、渡口路 1 號和渡口路 15 弄等);渡口路西側江南公路以北(門牌號:江南東路 680 號到 710 號;渡口路 156 到 180 號;渡口路126 到 146 號;渡口路 106 號、2 幢 16;渡口路 66 到 98號;渡口路 42 到 58 號;渡口路 28 到 32 號、36 號;渡口路 2到 18號;外塘路 7到 8號;里塘路 19號、21號;渡口路 148弄 1幢、景明小區(qū) 1幢、錦港公寓、聯(lián)園小區(qū)等);渡口路兩側江南公路以南[門牌號:渡口路 216 號到298 號(雙)、緯四路 23 號、緯四路 2 號到 20 號(雙)、江南新村 342號到 380號(雙)、渡口路 401到 405(單)、渡口路 411 號、渡口路 457-1 號到 475 號(單)、江南新村 1 號樓、2號樓等]。
本項目涉及被征收房屋總戶數(shù)約 854戶,房屋總建筑面積約93280平方米,其中,住宅541戶,建筑面積37295平方米,非住宅313戶,建筑面積55985平方米。
上述征收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門為北侖區(qū)(開發(fā)區(qū))房屋征收辦公室,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為小港街道辦事處。
三、簽約、搬遷期限為 270日,具體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評估機構確認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公告。
四、本公告期限為2日,小港街道軌道交通2號線二期紅聯(lián)段項目房屋征收決定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生效。
被征收人對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征收決定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寧波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自征收決定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小港街道軌道交通 2號線二期紅聯(lián)段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詳見北侖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和項目征收現(xiàn)場)。
特此公告。
北侖區(qū)人民政府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