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國土部部長姜大明接受采訪時澄清了人們對不動產登記問題的誤讀。他指出,新版不動產權證書上設置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權期限,而是指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使用權有期限,所有權無期限”。
近日,不動產登記證書中“使用期限”一項引發(fā)網友關注,有人認為這會讓業(yè)主失去房屋所有權,導致全國業(yè)主變房客。對此,姜大明解釋稱,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3月1日開始順利實施,在這一過程中依照憲法、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規(guī)和政府規(guī)章制定證書,是依憲依法行政。
姜大明說,不動產按照法律規(guī)定有不同的權利類型,有所有權還有使用權,因此在證書中會有權利的類別區(qū)分。新版不動產權證書上設置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權期限。“使用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使用權有期限,所有權無期限,兩權分離”。姜大明說,注明之后會更好地保護公眾的不動產權,也使交易更加透明。“這是一個新事物,歡迎公眾提出意見建議,使這項工作逐步科學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