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改革
農村制度改革特別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焦點話題。十八大以來,我國農村土地制度啟動了多項改革試點,內容包含了土地的確權頒證、土地的權利抵押、宅基地和建設用地的流轉等,力度空前。其中,推進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在充分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防止外部資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維護農戶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權。與此同時,要探索農村集體組織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閑農房及宅基地,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此外,還要探索進城落戶農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并允許地方多渠道籌集資金,用于村集體對這部分農民的補償。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的目標則在于探索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明晰產權歸屬,完善各項權能,激活農村各類生產要素潛能,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營新機制。
100萬元
230畝
35萬元
114.4畝
5萬元
400平米
1250元/畝/年
60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