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順利實施西安火車站自強東路火車站北廣場周邊棚戶區(qū)改造項目,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西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西安市棚戶區(qū)改造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西安市棚戶區(qū)改造貨幣化安置實施方案》、《西安市棚戶區(qū)改造貨幣化房票安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房票安置辦法》)、《西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評估辦法》)等規(guī)定,結合改造項目實際制定本方案。
第一條征收范圍
東起西安車輛段家屬院西側圍墻,西至北關正街,南起隴海鐵路線,北至自強東路。具體范圍以測量成果表為準。
第二條征收補償?shù)膶ο?/strong>
征收范圍內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以下簡稱承租人)。
第三條房屋征收組織部門
西安曲江新區(qū)管理委員會。
第四條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西安曲江大明宮遺址區(qū)城中村(棚戶區(qū))改造辦公室。
第五條計戶依據(jù)
以征收范圍內的房屋權屬證書、土地使用權證、公有房屋租賃憑證計戶補償。
第六條產權調換房屋地點
(一)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地點為:西安火車東站貨場新建安置樓。
(二)征收營業(yè)用房屋,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地點為:西安市新城區(qū)八府莊園小區(qū)。
(三)征收生產、辦公、旅館、倉儲等相關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地點為:西安市未央區(qū)龍朔路中段(原未央區(qū)小灘村城改項目)。
第七條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用途的認定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用途,以被征收房屋權屬證書的記載為準。被征收房屋權屬證書未載明建筑面積、用途或者建筑面積、用途有爭議的,由西安曲江新區(qū)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組織發(fā)改、規(guī)劃、國土、建設等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guī)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第八條征收補償方式
(一)住宅用房的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房票安置或房屋產權調換。
(二)營業(yè)用房及生產、辦公、旅館、倉儲等非住宅用房的被征收人原則上實行貨幣補償,也可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三)貨幣補償: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shù)?,按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的評估價值給予補償,并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20%給予補貼。
(四)房票安置
1、被征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可自主選購在全市范圍內已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尚未出售的預售商品房及現(xiàn)房(不包括二手房)。
2、房票安置自貨幣補償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有效期為6個月,超過6個月期限未自主選購商品住房,該被征收人只能按本實施方案第八條第(三)款中相關規(guī)定辦理。
3、被征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經確認后可以享受以下優(yōu)惠政策:
①對住宅用房套內建筑面積不足40平方的,應增補至套內40平方米(增補面積不足8平方米的補至8平方米),增補面積的價值為應安置住房評估價減去綜合造價的值,綜合造價由評估公司評估確定(不含配套費和樓面地價),增補面積的價值獎補給被征收人。
②按被征收人實際使用貨幣補償款的3%給予被征收人獎勵。
③按被征收人實際購買商品住房的套數(shù),以每套住房0.8萬元給予被征收人獎勵。
(五)房屋產權調換
1、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每戶獎勵征收房屋套內建筑面積18%的套內建筑面積。被征收房屋套內建筑面積與獎勵的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就近上靠戶型進行產權調換。
被征收房屋套內建筑面積部分與產權調換房屋套內建筑面積部分,按評估價值結算差價。獎勵的套內建筑面積,不予結算房價款。
公攤面積部分均不結算房價款。
2、征收獨立營業(yè)用房采取大廳式營業(yè)用房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的套內建筑面積應不少于被征收房屋的套內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部分按評估價值結算差價。
征收營業(yè)用房由征收范圍產權調換到八府莊園小區(qū)的,每戶獎勵被征收房屋套內建筑面積27%的套內建筑面積,獎勵的套內建筑面積部分不予結算房價款。
公攤面積部分均不結算房價款。
3、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產權調換房屋套內建筑面積與被征收房屋套內建筑面積相等部分,除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高于產權調換房屋評估價值外,不予結算差價;按本方案第八條第(五)款第1條規(guī)定獎勵的套內建筑面積部分,不予結算房價款;未達到相近戶型套內建筑面積部分,按產權調換房屋評估價值的50%結算。
4、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按照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征收生產、辦公、旅館、倉儲等非住宅用房,由征收范圍產權調換到西安市未央區(qū)龍朔路中段的,每戶獎勵被征收房屋套內建筑面積30%的套內建筑面積,獎勵的套內建筑面積部分不予結算房價款。
6、簽訂協(xié)議時,被征收人一次性付清實付購房款的,按實付購房款優(yōu)惠6%進行扣減(實付購房款等于應付給被征收人的補償補助款總額與被征收人應交購房款的差額)。分兩次付實付購房款的,首次付款不少于實付購房款的50%,余款在安置住房時一次付清,否則不予安置。
7、用于產權調換的住宅房屋,最小戶型的套內建筑面積不低于40平方米,每種戶型套內建筑面積之差不低于8平方米。
8、被征收人、承租人自行搬遷、自行過渡。產權調換房屋為高層房屋,過渡期限為30個月。過渡期限自被征收人、承租人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計算。
超過補償協(xié)議約定過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每月按原標準的2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償費和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費。
9、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在辦理安置手續(xù)時,應按照產權調換房屋選房順序號并結合房屋戶型自主選擇產權調換房屋的層次、朝向等。
第九條公有房屋征收補償方式
征收公有房屋的,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后被征收人與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征收前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