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農轉非”戶口的條件、材料
農轉非戶口的條件和所需的材料是根據不同的情況也有所不同的,下面我們就三種農轉非的情況來談談申請的時候所需的材料。
1。本市區(qū)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戶口人員,婚后可申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戶。
所需材料:
(1)申請人的申請書,結婚證及申請人、被申請人(年滿16周歲)的身份證;
(2)被申請人戶口地戶籍證明。
2。本市區(qū)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戶口人員,其父年齡超過60周歲,母親年齡超過55周歲,隨其子女在本市居住3年以上的,可申請落戶(父母一方年齡符合條件也可申請,在外地離退休人員投靠子女不要求在本市居住3年以上)。農轉非申請書。
所需材料:
(1)申請人申請書;
(2)申請人、被申請人身份證;
(3)父母戶口地戶籍證明。
3。原具有本市市區(qū)非農業(yè)戶口的上山下鄉(xiāng)知青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退休或無工作),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落非農業(yè)戶口。
所需材料:
(1)申請人申請書;
(2)申請人、被申請人身份證;
(3)申請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4)被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戶籍證明;
(5)原由本市遷出證明或有關本人系上山下鄉(xiāng)知青的證明;
(6)具有合法固定住所證明。